西宁市第三人民医院新楼医用气体工程及配套设施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8-11-26 06:14:51      点击:

青海旺利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均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西宁市第三人民医院(以下均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对西宁市第三人民医院新楼医用气体工程及配套设施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予以公告,欢迎潜在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项目编号

青海旺利欣公招(货物)2018-162号

采购项目名称

西宁市第三人民医院新楼医用气体工程及配套设施项目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采购预算额度

249.079908万元      

最高限价

249.079908万元       

项目分包个数

无分包

各包要求

招标内容:医用气体工程及配套设施。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各包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 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二、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3、投标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须具有医用中心供氧系统、医用中心吸引系统医疗器械注册证

5、投标人须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公告发布时间

20181120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

20181121日至1127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午休、节假日除外)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现场购买或网上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

500/份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

地址: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

购买联系人:女士    电话:0971-6103828

电子邮箱:QHWLX2018@163.COM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参考招标文件格式(3))。注:需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可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在邮件中标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联系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确认。

投标截止开标时间

20181212下午14:30分(北京时间)

投标及开标地点

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人联系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0971-5292575

联系地址:西宁市城北区柴达木路377号  

代理机构联系人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971-6103828

联系地址:西宁市海湖新区万达中心1号写字楼5楼10508室

代理机构开户行

青海银行城西支行

收款人

青海旺利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0201 2010 0007 7792

其他事项

1、本公告发布于《青海省政府采购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公告期限:自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告内容以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财政监督部门及电话

监督单位:西宁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971-6304026